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玉林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等3个标段竣工结算审计项目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司公示

我集团收到玉林市审计的《玉林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等3个标段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玉审报〔2020〕25号)后,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

在审计期间,我集团已严格根据设备采购合同及审计审定工程造价,将分别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1. 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设备采购标段的中标单位尚未申请支付进度款,我集团将按贵局审定的工程结算认定造价38743820.04元(总图、提升泵房、高效澄清池、砂滤池、接触消毒池、再生水池、巴适计量槽、加药间、除臭系统、自控及仪器仪表这十项结算,已扣减工期违约金84000元)支付进度款。

2. 污水处理厂配电货物采购及安装标段的中标单位尚未申请支付相关尾款,我集团将严格按贵局审定的工程造价2941086元支付尾款。

3.污水处理厂有源滤波柜采购及安装标段的中标单位尚未申请支付相关尾款,我集团将严格按贵局审定的工程造价275500(已扣减工期违约金12000元,已扣施工组织设计延误提交违约金2000元)支付尾款。

二)关于3个标段履约保证金未基建账中进行核算问题

玉林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等3个标段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均未在玉林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基建中核算。我集团已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基建项目账中对收取、退还的履约保证金进行会计核算,并进行了账务的调整。

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1.加强工程结算审核力。我集团将加大力度做好工程结算计量真实,确保工程竣工结算准确。

2. 严格按照基建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基建项目账的会计核算。我公司财务部严格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加强合同执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我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制,严格按施工合同管理约定条款执行。

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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