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玉林市二环南路二期工程东段工程(人民东路路口至南流江桥段)III标和砼管材采购两个标段竣工结算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司公示

我集团收到玉林市审计局的《玉林市二环南路二期工程东段工程(人民东路路口至南流江桥段)III标和砼管材采购两个标段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玉审报〔2020〕52号)后,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

经贵局审计审定后,我集团将严格根据施工合同及审计结算认定工程造价,与中标单位进行结算。截至目前,二环南路二期工程东段工程(人民东路路口至南流江桥段)III标的中标单位尚未申请支付相关尾款,我集团将严格按贵局审定的工程结算认定造价36416400.49元(含建安劳保费1335356.90元,已扣结算违约金420326.63元)支付尾款。

二、其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按照合同工期完成项目,未能及时交付发挥效”益问题

1.经分析:二环南路二期东段工程III标工期延误364天,原因有(1)征地拆迁进度的影响。(2)设计变更的影响。(3)受天气影响等。基于以上原因我集团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互不追究工期延误责任。我集团将总结经验,在往后的项目管理中控制好合同工期总计划进度,力争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发挥效益。

2.二环南路二期东段砼管材工期延误474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二期东段的Ⅰ、Ⅱ、Ⅲ标段施工单位进度均受征地拆迁、设计变更、雨季天气影响等多发客观原因制约,未能按预期进度推进,且各标段所需砼管的时间也各不一致,导致砼管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交货,为配合各标段的施工,根据各标的实际情况按实按需供应砼管材。我集团以实事求是、化解问题的原则,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互不追究工期延误责任。

(二)关于“部分砼管在供货时未取得合格证”问题

经查砼管供应商玉林市丰顺水泥制品厂的合格证大部分为2015年12月20日,由于供应商厂区堆放场地有限,又受二环南路二期工程东段工程的现场施工条件限制,供应商在另一地方租了场地进行堆放东段工程I标、II标III标的砼管材,并出具了大部分的合格证,导致施工期间I标、II标III标砼管材进场使用时未取得合格证。我集团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往后的项目管理中协调好砼管材进场的与施工需要进度相符。审计不对砼管材的造价进行认定,我集团将严格要求供应商提供完整真实的结算资料,以便实事求是进行结算确认。

三、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1.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过程管理。我集团将在往后建设工程管理中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进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2.加强对合同履行管理。我集团已严格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往后管理中认真执行合同相关条款,存在违约行为的及时进行违约处理,落实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加强对采购的工程物资质量的管理。我集团将严格要求物资供单位在供应物资应与施工进度同步,并及时提供合格证,确保工程物资的质量。

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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