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林市金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I标工程和五彩飞阁两个标段竣工结算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 公告
我公司收到玉林市审计的《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I标工程和五彩飞阁两个标段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玉审报〔2020〕42号)后,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
经贵局审计审定后,我公司将严格根据施工合同及审计结算认定工程造价,将分别与中标单位进行结算:
- 房屋建筑工程I标的中标单位尚未申请支付相关尾款,我公司将严格按贵局审定的工程结算认定造价45883527.50元(含建安劳保费1429902.13元, 已扣除结算违约金1027985.22元)支付尾款。
- 五彩飞阁标的中标单位尚未申请支付相关尾款,我公司将严格按贵局审定的工程结算认定造价30174418.47元(含建安劳保费1375773.01元)支付尾款。
(二)未根据合同进行人员在岗情况考核问题
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园博园)作为区重点建设项目,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指挥长的项目指挥部,同时设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的指挥部规建组负责项目规划、建设。
由于受项目规划征地拆迁、施工图设计深度等因素影响,为确保园博园按时开园,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房屋建筑Ⅰ标工程和五彩飞阁两个标段在施工过程中,没办法按正常项目推进。正常项目一般先具备成熟的规划条件,完善的施工图并完成三通一平后才进场施工。但由于玉东湖园博园项目工期紧,从开工建设到开园仅有6个月左右的时间,施工单位进场后根据广西园博园组委会及实际情况进行继续深化设计施工图,最终在2016年7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按时开园。
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对施工组织提出更高的要求。为确保园博园能按时开园,指挥部要求施工单位委派其公司领导,对现场进行施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积极委派公司领导驻场,汇同项目经理对现场施工进行管理,各项目推进均能满足园博园指挥部的进度要求,最终按市政府要求时间完成项目的建设,顺利开园,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鉴于施工单位按指挥部要求施工单位委派其公司领导汇同项目经理一起对项目进行管理,对管理力量投入超出一般合同的要求,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故未对项目经理在岗进行考核。
(二)关于其它问题
招标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增加投资情况
玉林市南流江玉东湖水利工程(园博园),项目前期时间紧,任务重。招标工作与施工图设计同步推进,根据市政府批示,采用类似工程量招标。
根据《第八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玉林市承办指挥部会议纪要第1期》“第六、同意按照设计变更施工主展馆消防水池及配套系统,增加投资200万元,配套用房结算认定金额为319.24万元”和“第十三、幕墙工程、网架钢结构等深化设计,照明工程及其它清单漏项等25项,初步估算涉及增加投资2988.99万元,同时取消投资内容为电梯、浮雕、内室花岗岩铺装等减少投资1777.78万元”。上述招标清单漏项和设计变更增加投资已经指挥部同意。
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1.加强对工程结算审核力度。做好据实结算,工程计量真实,材料的价格依据施工期间的信息价及市场参考价,确保工程竣工结算准确。
2.加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管理。我公司将结合实际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对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咨询合同增加编制不准确的违约处理条款,强化合同责任,确保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公示公告情况
我公司即日起在玉林城投集团网站公告上述整改结果。
特此报告
玉林市金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